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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侵权行为的执行

发布时间 : 2024-12-06 00:00:00 浏览 195次

①当场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②对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商标注册侵权行为的执行

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并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其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办案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局长批准,由两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处理,应当制作清单。扣的物品,在3个月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当作为无主财产,上缴财政。商标法》第53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惟一方式。法予以没收的侵权商品,如果具有使用价值并且侵权商标与商品可以分离的,可以采取“销毁”以外的其他适当处理方式加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