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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一家商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2万元

发布时间 : 2024-12-21 03:33:00 浏览 235次

经过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3月在一上门销售人员处以5元/桶的价格购买了300罐无标签的铁桶涂料,在粘贴了销售人员提供的三峡涂料新世纪系列涂料重庆三峡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净重700克批号2020093标签后,以15元/桶的价格出售。

眉山一家商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文》第5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文》第60条,“有本法第57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仁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没收300罐无标签的铁罐油漆以及标签144张,罚款20000元并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