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贼王》引起了一则商标侵权案有争议
发布时间 : 2025-01-01 08:17:00 浏览 265次
《海贼王》算是这么多年以来最火的一部络上有关《海贼王》的周边也是层出不穷,这段时间《海贼王》的商标专用权人就把运营“街机海贼王”手机游戏的公司告上了法庭,控诉该公司侵权,6月13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案做出了判决:认定被告没有侵权。

北京随手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原告,是《海贼王》图文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是被告,是“街机海贼王络游戏的运营方,还有一个被告是东莞市讯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为这个公司提供平台发布,原因是原告认为讯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流了原告公司的用户群体。
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合理的开支21万余元。
法院判决被告没有侵权,依据以下几点
1、涉案的商标中除“海贼王”三个字之外的其他素材相对简单,同时“海贼王”三个字本身有通用含义,非臆造词,因此,涉案的商标本身显著性不强。
2、《海贼王》是日本漫画《航海王》的别称,二者指的是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的《ONE PIECE》漫画作品,同时该漫画知名度较高,因此涉案商标即使经过了使用,但没有取得较高的知名度。
3、涉案游戏“街机海贼王”在游戏介绍里做出了背景简述,已经表明被告不会侵害原告的商业信誉,也无对公众造成混淆的意图。
4、“街机海贼王”这个游戏名称,最容易令人联想到的是日本动漫《海贼王》而不是联想到原告的商标及其商品或服务。
因此,法院最后的结论是:涉案的游戏名以及商标不会令公众对商品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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