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媒体商标侵权案宣判:获赔500万
发布时间 : 2025-01-04 11:33:00 浏览 220次
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分析称,该案是国内首例媒体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告“凤凰通讯社”无论从商标、商号及虚假宣传方面,均具有“傍名牌”的明显恶意。明知原告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在媒体领域的极高知名度,仍借用各种形式或方式进行恶意模仿,误导相关公众,牟取非法利益。侵权故意明显、侵犯范围之广(覆盖海内外)以及侵权时间持续等,已经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商誉及经济损失。

对此恶意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也彰显我国加大
知识产权保护
力度和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决心。
附判决书部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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