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用同名注册商标 法院认定某公司被判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 2025-02-11 03:33:00 浏览 311次
此案经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北京三友公司是涉案四个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三友公司与北京三友公司处于同一行业,所提供的服务类别、方式、目的、对象等均相同。北京三友公司的成立时间和涉案注册商标的注册时间均早于东莞三友公司的注册成立时间,东莞三友公司在设立时理应注意规避。

最后,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东莞三友公司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标识,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涉案字号,在一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北京三友公司经济损失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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