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 : 2025-02-23 02:22:00 浏览 176次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就是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侵权行为,做出这些侵权行为的人往往是受到高额利润的驱使。司盟企服商标在此一定要提醒大家,一定不能做侵权的事情,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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