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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 2025-03-03 09:28:00 浏览 201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标侵权的投诉和举报日益增加。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不会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

1.使用假冒商标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

假冒商标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其破坏力极强,不仅盗用他人商标声誉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而且还会因为产品伪劣而毁坏他人商标的声誉,欺骗消费者。

2.使用商标与他人的类似或近似

通常而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当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第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第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第三,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3.使用商标存有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行为。行为与上述第一种类型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同,其行为方式从“作为商标使用”变为“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其目的是利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名称与商品装潢均为商标的标志,它们与商标一起出现在商品或其包装之上,并共同构成商品的一种外观。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去使用,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足以造成误认,是指会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以及行为人与注册商标人之间关系得出错误的认识,从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商标的声誉。同时,该类行为还会给商标权人的商标造成淡化的影响,使注册商标有可能演变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基于这种原因,有的国家甚至规定,不得在字典或者百科全书等作品中非商业性地使用注册商标,旨在防止出现注册商标变成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

不会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

1.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2.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印机。

3.叙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