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神公司起诉多益网络《神武4》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 2025-03-11 03:33:00 浏览 234次
文书显示,原告武神公司诉称,“武神”商标是原告旗下的知名游戏品牌,商标最早自2010年就已获准注册,被告多益公司的“神武”系列游戏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多益公司停止使用“神武4”标识和文字,并赔偿原告损失500万元。公司辩称,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神武”文字或标识超出了商标权的保护边界,被控侵权标识或文字与“武神”商标并不相同。

一审法院认为,“神武4”与原告涉案“武神”商标的汉字相同,仅对文字顺序进行颠倒,构成近似。含义虽有所不同,但区别并不明显。公司上线武神游戏在先,在游戏软件商品上申请注册武神商标在先。法院判决多益公司停止使用“神武4”名称,赔偿武神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45.5万余元。司均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据悉,近期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决定尊重法院的判决,以后不再使用“神武4”作为旗下游戏的名称。同时表示,对武神世纪公司利用维权的名义碰瓷知名游戏品牌的行径提出严正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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