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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有哪些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发布时间 : 2025.03.25 16:40:00 浏览 144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有哪些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了法律界定,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有哪些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本办法所称同一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商品是指消费者在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等方面难以识别来源,导致误解和误购的商品。同一商标是指视觉上无法区分或者略有不同的商标;近似商标是指通过整体比较难以区分和混淆消费者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商标侵权。这意味着,如果销售是商标侵权行为,商品销售者不应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然而,每个分销商品的人都不容易发现成千上万的商品使用商标。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法律规定。

(3)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是以商标标识为其有形载体,商标通过商标标识起到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包装、标签、印章、说明书、证书等带有商标的物品。正是因为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载体,所以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销售属于商标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是在经营活动中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商标造成的。所谓商业运作,就是把商品换了商标后投入市场。

(五)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是商标侵权。本项是对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的概括。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最基本的特征是对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侵权与否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事件被报道。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后,作为商标所有人,其利益必然受到损害,因此要求商标所有人采取积极措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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