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斗罗大陆》商标遭侵权 作家起诉

发布时间 : 2025.03.29 12:00:00 浏览 121

《斗罗大陆》是一部穿越玄幻类型的网络小说,作者是唐家三少。近日,唐家三少申请宣告商标无效被驳回。唐家三少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委员会未对《斗罗大陆》小说及作品名称在诉争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已具备较高知名度的事实予以认定,适用法律不当,故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

《斗罗大陆》商标遭侵权 作家起诉

2013年1月5日,风炫动漫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注册“斗罗大陆”商标,2015年12月14日,旋风动漫公司获准注册“斗罗大陆”商标,被核准使用在第16类连环漫画书、书记、印刷出版物、海报、杂志(期刊)、笔记本或绘图本、明信片、日历(年历)、文件夹(办公用品)、影集等商品上,专用期限至2024年6月20日。

▲斗罗大陆 截图

唐家三少发现此事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商标无效的请求。

在法庭上,唐家三少称,首先,商标“斗罗大陆”系创作的《斗罗大陆》系列小说的名称,具有独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风炫动漫公司将该名称注册为商标侵犯了唐家三少的在先著作权。其次,唐家三少已经通过特殊方式使“斗罗大陆”成为具有区别商品及服务来源功能的标识,具有较强的显著性,故“斗罗大陆”实际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并已具有一定影响。

“斗罗大陆”经唐家三少在多领域的开发使用,已在相关公众中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该知名度系唐家三少投入大量智力劳动及资本获得,由此带来的商业机会应由唐家三少享有。风炫动漫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最后“斗罗大陆’已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属于商标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在先权利以外的其他民事权利或权益,风炫动漫公司将该名称注册为商标既构成对唐家三少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侵害,也违反了《商标审查标准》的相关规定。

商标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唐家三少对《斗罗大陆》小说享有著作权,但不能证明其对“斗罗大陆”商标表示享有在先著作权。且唐家三少无法证明该商标下的商品“连环漫画书、明信片”等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以及在公众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同时,唐家三少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将“斗罗大陆”文字作为小说标题加以使用,而不足以证明其将“斗罗大陆”文字作为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之日前已经实际使用。

“斗罗大陆”虽然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但唐家三少维权缺乏相关证据,也给维权之路增添了难度。司盟商标转让网在这里提醒各企业,企业一定要积极取证,并采取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置之不理就等同于放纵,终将给自己的品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017年6月16日,商标评审委员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上一篇

如何识别商标侵犯著作权

下一篇

商标诉讼无效的具体后果是什么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侵权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侵权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