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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 2023-06-18 07:57:45 浏览 501次

商标使用的性质和范围直接影响和决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的问题。那么如何判断商标侵权呢?接下来,司盟企服小编将为您分析这一相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到司盟企业服务找相关专业律师分析专业领域的问题。

一、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1、商标侵权判定方法:准确识别近似商标

类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侵权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志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3.近似商标不同于同一商标。虽然在视觉上存在一些差异,但在发音、含义等其他方面与注册商标相似,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解或混淆。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两个商标是否属于近似商标:

1、商标外观。也就是说,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观察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的视觉形象,看是否会引起误解或混淆。如江苏某公司使用的“hover“英国某公司注册的图形商标和图形商标”hoover“只有一个字母差异,视觉相似,发音基本相同,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解,应认定为近似商标。再比如天津某公司用的“safino与法国某公司在前注册的“sanofi“商标字母完全相同,只有最后四个字母的排列顺序略有不同,但这两个商标在文本的整体结构和发音上非常相似,很容易误解消费者,从而构成类似商品中使用的类似商标。

2、商标发音。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个商标是否因发音相似而混淆。例如,江苏的一家公司说:“夏奈尔(sunner)作为一个商标,虽然与法国有关chanel“(中文译音“夏内尔”)含义不同,英文字母也不相似,但由于发音相似,尤其是在汉语语言环境中,构成了类似的商标。另一个例子是“今天”和“金日”。

3、商标的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相似,导致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例如“bluesky“就像“蓝天”一样,很容易误解制造商与特定商品之间的关系,误认为标有“蓝天”的商品是“蓝天”bluesky"系列产品。

二、二。商标侵权判断方法: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确定判断相同或类似商品的标准是比较两种商品的关键4。虽然国家商标局发布了类似商品分类表,但由于技术原因难以解决实践中是否相似的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分类表和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不是类似商品分类的基础,只能作为类似商品识别的参考。判断这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材料、制造商、消费者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相似,以及这种类似是否容易误解商品的来源,是实践中唯一可行的选择。应特别指出的是,不同的类别、不同的组等于不相似,应具体分析具体的问题。例如,名为“某某矿泉冰”的饮料和矿泉水属于第32类商品,而冰砖、冰棒等属于第30类商品,两者不属于同一类别。

但由于原材料、用途、销售方式、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生产工艺相似,应认定为类似商品。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类似商品的标准也在发展和变化。由于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的出现,以及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的变化,一些原本不相似的商品可能会成为类似的商品。在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时,在功能、用途、原材料、生产企业、消费者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与注册商标批准的商品相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解商品来源的商品为“类似商品”。判断是否为“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与商标之间的关系。商品具有相同的功能和用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和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因素可以清楚地显示商品的来源,不会误解消费者,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和服务之间有特定的联系,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是同一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则商品和服务应被认定为相似的。

三、商标侵权判断方法:不以商品质量为判断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是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因此,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商品质量不会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使其商品质量优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也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至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质量差甚至劣质、劣质、欺骗消费者,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的其他规定,与商标侵权认定无直接关系。

四、商标侵权判定方法:商标注册人非法使用

商标专用权是注册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的民事权利。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违反《商标法》和《实施细则》的,可以适用有关规定,要求注册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在这种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应当认定为商标侵权。商标注册人的非法使用虽然不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但可能会影响其权利的行使,甚至丧失赔偿请求权。

五、商标侵权判定方法:合理定义正常使用行为

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这取决于使用是否有正当理由。例如,“三株”商标是一家企业在药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另一家企业在口服液包装上使用“三株菌十中草药”,表示口服液的成分(经核实)。由于“三株”既不是商标,也不是商品名称,而是商品的正常说明,不应认定为侵犯“三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六、商标侵权判定方法: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认定商标侵权案件的过程中,除上述因素外,还可能涉及商标知名度、意义、具体使用方法、主观过错程度、商品部件与整体的关系等其他因素。由于案件中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知名度而言,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范围越广,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越大。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二、字体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商标注册成功还会侵权吗

商标注册成功不会侵权。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一)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二)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

(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