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犯罪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 : 2023.06.18 17:38:44 浏览 539

侵犯他人商标权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权利主体依法享有其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在注册商标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品。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犯罪申请标准是什么呢?现在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它。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立案标准

侵犯商标权罪是指违反商标法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商标管理制度、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金额(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识罪的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还增加了其他严重情况。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超过3万元或者非法收入超过2万元的,也属于刑事责任的范围。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犯罪立案标准

二、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商标侵权怎么判刑

假冒注册商标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一篇

商标比例不同算侵权吗

下一篇

商标法侵权被告如何回答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商标侵权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商标侵权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商标注册、购买、驳回复审、维权一站式代理服务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