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1:10:24 浏览 446次
现在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商标对我们的企业非常重要,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但市场上有很多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需要赔偿。那么如何判断商标侵权呢?下面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如何判断商标侵权?
1、有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行为,即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正常使用原则,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或者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前提。
2、发生了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商标侵权的特殊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或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指商标所有人经济利益的减少和消除;非物质损害是侵犯商标专用权造成的商品声誉和企业形象的损害和贬低。物质损害的认定应当由侵权人证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不能严格证明和判断。因此,无需证明。只要存在侵权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非物质损害。
3、有主观过错因素。
侵权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的实施主要不是根据责任人的过错,而是根据侵权的危险性质和损害的后果,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责任。
4、构成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不同,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例如,销售假冒名牌葡萄酒的质量很差。消费者饮用后,会误以为某种名牌葡萄酒的质量下降了,这是侵权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害事实的,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因果关系。
在查处涉嫌商标侵权案件时,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行为要素,才能确定商标侵权的成立。

二、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确定方法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
第一,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所谓“合理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二,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三,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四,由法院“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即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所谓“参考”,是指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以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为基础,综合相关因素后确定赔偿数额。
第五,由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判决赔偿数额。即当出现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的情形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权行为的情节”,应当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还应当包括“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
三、使用商标字样是否属于侵权
使用商标字样可能属于侵权。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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