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1:33:52 浏览 359次
民事诉讼中,被告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那么商标侵权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以下由司盟企服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商标侵权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公司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__诉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按原告起诉状内的陈述,原告交纳了集资款却未进场经营与事实不符。 根据我公司调查了解,原告____和其丈夫____是我公司辖下____的业户,经营____行业已多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向公司交纳集资款前,在公司登记的已经是____的名字,并由______一直在______经营到______年____月。
二、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用原告____的集贸款票据抵顶了______元的应交经营费用,同年____月____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资款,当时由我公司返还______元。 按以上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资款______元及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____个月的摊位费______元。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商标侵权赔多少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3、法定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
三、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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