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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商标的有力证据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3:52:13 浏览 410次

侵权商标的有力证据包括身份证据、权利证据、侵权证据和赔偿证据。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侵权商标的有力证据包括什么?

侵权商标的有力证据如下:

1.身份证据。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地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法院只能接受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这部分证据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2.权利证据:商标注册人依法起诉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书。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当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侵权证据:涉嫌侵权商品的实物、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发票、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公证书、侵权公司网站等宣传材料的公证。

4.赔偿证据:赔偿证据用于定性,即法院在确定侵权行为后如何判断赔偿金额。原告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赔偿金额的证据,

侵权商标

二、商标侵权被投诉到法院怎么办

商标侵权被起诉的情况之下,应当依积极的应诉,然后提交证据。商标侵权应当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为什么规定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所在地,实际上那些涉嫌侵权的行为都是通过这些设备进行的,行为人的位置变动性较大,但他使用设备的位置相对固定。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选择这样的管辖连接点,方便受害者选择法院起诉,也方便法院行使管辖权和审判。对设备的位置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既避免了完全破坏原告就被告住所地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同时又辅之于难以确定的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使原告的诉讼权利得到全面保障。

三、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二)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三)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