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例外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20 02:31:46 浏览 435次
当我们申请商标时,为了防止与他人相似或相同的商标,我们通常会先查询,等等。那么,侵犯商标权的例外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侵犯商标权有哪些例外?
商标侵权的例外如下:合理使用;权利用尽;先用权;先用权。
《著作权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利益确定;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金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侵权商标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商标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的金额一般是由法院根据情节判断。
司盟企服提醒您,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驰名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1、因为驰名商标的价值经济价值更高,其保护范围比普通商标也有所扩展: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2、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搜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3、除此之外,存在着其他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抢注驰名商标。
由于驰名商标的公众广泛知晓性,使其自身具备的无形价值极高,但是有些企业未及时进行注册,导致驰名商标被抢注,侵害所有权人的利益。
(2)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
一般公众容易把商标与企业名称联系起来,特别是驰名商标,有些企业为提高知名度,会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3)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鲜事物出现,域名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性,其直接使人联系到该驰名商标,因此这种侵权方式也不断增多。
(4)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在商品的说明书、价目表或者其他文件中附加或使用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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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