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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野马涉嫌商标侵权 赔偿四川野马100万

发布时间 : 2025-04-09 06:56:00 浏览 241次

日前,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案最近有了新进展。来和司盟商标转让网看看案件的发展经过吧:

2016年初,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四川野马在1986年已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并后续申请注册了多个野马图形或文字的商标。

福特野马涉嫌商标侵权 赔偿四川野马100万

2000年以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也在国内申请注册“福特野马”商标。围绕“野马”商标,两家公司最终对簿公堂。

近年来,国外品牌纷纷进驻国内,由此产生的商标纠纷不在少数,以车企为例,除了四川野马与福特汽车,还有奇瑞vs奔驰、宝马商标侵权案等,外观相似度极高导致的诉讼纠纷比比皆是。但四川野马与福特汽车的商标纠纷案却并不如此:本次福特汽车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涉及到商标层面,在自主车企的“官司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特中国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野马汽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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