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企业起诉四川多家餐饮店,是恶意诉讼还是商标维权?
发布时间 : 2025-04-15 02:40:00 浏览 190次
近日上海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的公司,在11月、12月起诉了数十家四川省的餐饮店,其因为招牌有“青花椒”几个字。借此,司盟企服来说说这起事件究竟是恶意诉讼还是商标维权。

而被起诉的店家认为,青花椒作为一种植物、调味品在四川家喻户晓。突然有上海的企业去法院起诉,说四川店家用“青花椒”店名侵权,自己是完全没有想到。更没有想到的是,“青花椒”居然还能被注册成商标。
实际上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而关于“青花椒”三个字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也十分值得探讨。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横祸”,四川店家也准备进行商标维权,通过异议将“青花椒”商标进行无效化。正在四川店家准备反击的时候,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撤回了诉讼请求。这件事也就告一段落。
以上是司盟企服对于此次商标维权事件的归纳,商标要具有特征性,而太过普通、常用、宽泛的商标即便侥幸注册成功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希望本文能帮助到小伙伴们,也可以找司盟企服这样有经验的第三方平台帮助你,专人做专事,更有效。
上一篇
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有哪些?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