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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根据的商标诉讼给公司带来麻烦

发布时间 : 2025-05-20 00:00:00 浏览 145次

被告在无根据的商标诉讼的接收端做什么?

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兰纳姆法》第35(a)条,该条赋予法院酌情权,在“特殊”商标案件中判给胜诉方其律师费。多数费用动议是由原告提出的,以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但原告也可以根据原告的无根据和“压迫性”行为追回律师费。

毫无根据的商标诉讼给公司带来麻烦

在伊利诺伊州北区的一个相对较新的案件中,法院通过对原告商标,不正当竞争和摊薄索赔的简易判决予以驳回后,法院批准了被告的律师费动议。法院在确认简易判决时说,在查看证据中的照片时,“几乎不可能相信任何消费者,不管粗心大意,都会混淆这些产品。院还告诫原告“显然愿意说出当时认为合适的任何内容”。

简而言之,当面对轻率的商标索赔时,应将律师费规定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