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商标权的途径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4-11-28 04:02:00 浏览 203次
商标权被消灭的情况很多,包括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自行变更;无正当理由不得连续使用三年。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予核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或者拒绝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和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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