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到期未续期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 2025-02-06 00:00:00 浏览 211次
以商标出质的,出质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主债务的质权随之消灭,因此质押无需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的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质押的客体是有形动产;权利质押的主体是无形权利。
(二)标的物的转让和占有方式不同。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债权质押,并告知债务人质押情况;以股份、股票或者知识产权质押,依法办理质押登记后转移占有。
(3)质押实现方式不同。质押的,质权人应当按照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格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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