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商标权质押概述

发布时间 : 2025-04-05 08:04:00 浏览 151次

商标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商标专用权的,其转让或许可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与商标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商标权质押概述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标权质押合同,商标权人是出质人。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