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概述
发布时间 : 2025-04-05 08:04:00 浏览 151次
商标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商标专用权的,其转让或许可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与商标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标权质押合同,商标权人是出质人。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一篇
知识产权商标怎么查询呢下一篇
商标权的优先权是什么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