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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发布时间 : 2024.11.14 17:12:00 浏览 617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 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要注意,商标审理对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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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形式审查具体审查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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