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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审查核准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 2025-03-25 02:08:00 浏览 185次

【商标法】注册商标的审查核准规定,注册商标核准是指商标局经过其初步审定并公告期满,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当事人又不提出复审,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一经商标局核准,就标志着商标专用权的诞生。那么注册商标的审查核准规定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的审查核准规定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的审查核准规定:

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四、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地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