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审查规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15 03:57:26 浏览 1601次
商标注册时,必须提前了解商标的审查规则,以便更顺利地进行商标注册,避免浪费时间。商标名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商标名称的审查规则是什么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商标名称审查规则是什么?
审查不得作为商标标志: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相似。
3、同一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章相同或相似
4、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和检验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相似。
6、具有民族歧视性。
7、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8、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多久
商标形式审查的时间一般需要3—4个月。由于我国实行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一旦发生纠纷,申请日的先后就可作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商标局收到符合形式要件的商标申请书后,要及时发放受理通知书。
司盟企服提醒,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放《注册受理通知书》。
三、商标异议审查期限
商标异议期为三个月。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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