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注册商标的续展
发布时间 : 2025-02-08 12:01:00 浏览 169次
注册商标的续展制度有利于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来选择是否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企业区别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商标权人为了维护和提高商标所具有的良好商誉,在产品质量的改进、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都会做长期持续性的投入,如果由于期限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人人皆可自由使用,这样将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商标权人应当结合企业情况,及时提出续展申请,将注册商标转换成企业的永久品牌,发挥其潜在的商业价值。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可知: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也即在原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原商标注册人仍然可以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续展)。
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4、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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