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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宽展期和续展期的区别

发布时间 : 2025-03-03 10:18:00 浏览 172次

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宽展期和续展期的区别

商标宽展期和续展期的区别

续展期,即商标到期前6个月及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可以理解为“宽限续展期”,指商标到期后6个月;续展期包含宽展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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