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 2024-11-06 12:00:00 浏览 458次
商标注册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这个注册商标无效,商评委收到申请后会书面通知商标持有人,下发《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需要在收到通知日起三十日内做出书面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及信封原件;
2、签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答辩商标申请号;
4、《无效宣告答辩书》;
5、答辩材料目录、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6、《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时需要准备)。
需要提醒的是,答辩人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期满未提交,则会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流程:
1、分析原因及成功率
商标持有人可以查看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分析申请人的无效宣告的理由和所提供的证据,并针对性整理相关证据,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如果商标持有人对于商标无效宣告不甚了解的,因为答辩有期限,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的帮助。
2、准备材料并提交商评委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3、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决
商标评审委员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会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定。双方当事人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通知书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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