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什么时间收到?
发布时间 : 2024-11-27 12:00:00 浏览 241次
一般情况下,在提交商标注册大约半年之后,有的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商标局寄来的一份《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因为申请的商标在公告期被他人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并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要异议答辩得当,那么就不会影响商标的正常注册。

一、商标异议答辩期限
一般来说,被异议人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的法定期限为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
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裁定异议商标是否存在存在近似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商标等问题。被宣告无效概率甚大。
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
二、商标异议答辩方式
商标被提出异议申请后,被异议人需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1.被异议人在法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将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寄送商标局,这种方式对申请人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
2.被异议人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答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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