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商标异议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4-12-11 09:36:00 浏览 1002次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的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两条途径
1、异议人自己办理(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书件进行办理)
2、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步骤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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