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和商标异议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5-02-12 04:48:00 浏览 212次
对象不同
商标异议针对的对象是商标局予以的初审公告期的商标,未注册的商标,商标无效是针对的已经注册的商标。

时间不同
商标异议需要在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时间较短,商标无效是缺乏显著性,欺骗手段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证,提出的商标无效,受时间限制。
审查机构不同
商标异议是商标局进行审核,商标无效是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理。
审理程序不同
商标异议被人异议答辩后无质证环节,商标无效被申请人答辩后由质证环节。
救济途径不同
商标异议人提交的申请未被之持的,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后续通过商标无效进行救济,若被支持,商标不予注册。无效是通过诉讼方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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