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的程序
发布时间 : 2025-03-20 07:12:00 浏览 330次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二、商标异议流程。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局审查公告的商标也会被他人提出异议常常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所不理解。
三、商标异议的期限异议期限实际就是公示的期限,期满无异议的,公示内容即生效。要特别注意时限问题。
1、异议期:初审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各种异议递交方式的时效确认标准如下:直接窗口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商标局收到日;物流快递公司寄送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邮局寄送(挂号信、EMS邮政速递)寄出的邮戳日(非交邮日)视为商标局收到日。
2、补充异议证据的时限:提出补充证据声明的在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异议补正: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异议答辩: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变更代理人申请,合并异议审理申请,请求加快审理申请:在异议裁定之前都可以提交。
3、异议复审: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在出现商标异议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就是要向有关机构申请异议的程序。就是司盟企服小编为您带来的所有内容了,想要快速注册公司,想要获得永久免费的虚拟地址,想要免费注册,就找司盟企服公司代办,签订代理记账合同,为您解决注册公司,代理记账等相关问题,如果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司盟企服的客服人员,咨询热线:159-9476-4191。意:文章内提到的政策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变动,一切以当前工商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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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初审的时候可以提出异议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