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怎么处理,商标异议向谁提?
发布时间 : 2025-04-03 06:53:00 浏览 205次
商标异议需要办理异议请求手续。之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答辩,若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提出复审。商标异议应提出向商标局,不服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接下来,司盟企服为您介绍关于商标异议怎么处理?商标异议向谁提?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二、商标异议怎么处理?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约为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3%。
三、商标异议向谁提?
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无论被提异议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是否在商标局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商标局都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关于商标异议怎么处理,商标异议向哪个部门提出?司盟企服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商标问题,可以咨询司盟企服的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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