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不受理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3:17:52 浏览 931次
商标异议申请是公民的一种权利。在享受商标保护的同时,也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对商标提出异议,表明中国越来越重视商标保护。因此,我们必须想知道,商标异议申请是否被接受?接下来,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商标异议申请不受理的情况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解释原因: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2)申请人的主要资格和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三)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4)同一异议人以同样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再次申请同一商标的异议。
因此,如果您的商标被注册,您必须准备好所有的商标异议申请材料,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二、商标异议期可以使用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商标异议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能体现已注册商标的标志,毕竟被异议的商标,是处于商标注册的公告期,商标注册流程还没有完成,并没有获得商标权,属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但是,商标异议期可以使用TM标志来标明该商标是注册申请中的商标。
三、商标状态异议申请注册发文结束
商标异议申请收文结束是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之一,表明进度,商标异议申请收文结束。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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