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裁定复审费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3:58:29 浏览 495次
商标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以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专有权标明商品或者服务,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获得报酬。随着人们对注册商标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法律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以下是关于商标异议裁定审查费的法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看完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异议裁定复审费
评审费:申请复审的,应当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份申请1500元。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30天内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纠正的,可以限期纠正;限期内未纠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有申请文件。

二、补充商标异议材料的期限
1、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2、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
三、商标异议复审费用标准
商标异议的费用标准是500元,这部分钱是交到商标局的。对商标提出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被异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因而当你要异议他人商标时就需要缴纳500元的官费及对异议理由的举证。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支付商标异议代理费用。商标异议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护商标了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更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凡事都有两面性,商标异议也无法例外,商标还可能出现恶意异议的情况,即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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