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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商标裁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4:30:18 浏览 825次

下面就是司盟企服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异议商标裁定后是否可以申诉这个问题的详细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在您需要的时候可以替您排忧解难,这样的话,司盟企服小编会非常开心的。所以,您一点要仔细的阅读以下内容哦。

一、异议商标裁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商标无效宣告裁定能不能上诉。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异议商标裁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二、商标异议与商标无效的区别

商标异议与商标无效的区别:

1.受理的时间点不一样

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

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受理机构不一样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后置程序不一样

作为异议的后置程序,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程序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审查的,商评委是商标局的监督检查机关,其审理案件考虑的方向是:权利人品牌的荣誉,市场知名度,社会影响力,两商标共存是否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不仅仅是考虑商标的近似。

三、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是谁

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司盟企服提示您,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