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审查异议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4:32:40 浏览 840次
创办公司必须有商标,以满足创办公司的条件。注册商标需要一些时间,但也要注意商标不能重复名称,否则商标不能通过。下面我们请司盟企服小编详细介绍商标注册审查异议程序。
一、商标注册审查异议程序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发布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限为3个月,自异议商标初步审批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天计算。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说明,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可以推迟到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异议费的,应当将异议人保留的汇款单复印件和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正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答辩程序也适用于异议修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期限。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对初步批准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批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二、商标异议申请必需提交材料
申请商标异议材料的要求是:
(一)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二)能够证明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异议的基本事实、申请理由、申请依据、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等内容;
(三)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三、商标异议制度名词解释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为被异议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使商标注册程序处于公开状态,有利于在先权利人(含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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