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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公示期商标提出异议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4:48:18 浏览 1272次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知道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自己的作权,但有些程序仍然不知道如何操作,不知道如何完成商标名称的版权注册,那么如何对宣传期的商标提出异议呢?下面将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

一、如何对公示期内的商标提出异议?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说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批号、初步审批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被异议商标与被异议人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中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还应当填写被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相关证据后,应当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

3、补正(非必要流程):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中存在问题需要纠正的,应当向异议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发出纠正通知,限期纠正。

4、裁决: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决。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应当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个结果:

(一)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经初步批准的商标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批准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怎么 提出异议 商标 公示期

二、商标异议是什么情况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 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三、商标提出异议复审期限

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