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5:14:02 浏览 1284次
当我们注册商标时,如果商标在初步审批过程中,那么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不注册意见,此时按照相关程序,让司盟企服小化妆给您带来商标异议程序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一、商标异议程序
1、提出异议
填写《商标异议书》,说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批号、初步审批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
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相关证据后,应当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
3、作出裁定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决。
4、送达裁定书
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后,应当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个结果:
(一)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经初步批准的商标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批准的商标不予注册。
5、复审异议
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商标的异议期限是多久
商标异议期限为3个月,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不含当日),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异议答辩需准备的材料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三)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四)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五)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下一篇
商标异议一般在什么时候提出?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