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材料怎么写,谁能提出商标异议?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5:27:04 浏览 1202次
商标异议材料应当说明申请人的基本个人信息、商标异议的内容、事项、签名、日期等。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但必须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一、如何写商标异议材料?
商标异议材料应当说明:
1.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异议申请规定的格式填写,异议人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下载最新的商标异议申请模板。
2.“异议类别”栏只填写异议人提出异议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3.被异议人的名称应当与《商标公告》一致。被异议商标为共同商标的,共同商标申请人的代表人名称应当在“被异议人名称”栏填写。
4.被异议人的地址应当与《商标公告》一致,异议人的地址应当注明省、市、县行政区的名称。
5.在异议期间,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通过初审的商标提出异议。

二、商标异议的定义是
商标异议的定义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三、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方式: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即可。且若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越权办理注册、申请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等情形,申请人可以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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