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期异议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6-19 05:27:33 浏览 1279次
我们都知道商标不是凭空产生的。不要误以为公司一旦成立,产品一旦制作,就会有商标。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商标只有在申请并批准后才能获得商标。接下来,关于商标保护期异议程序的详细信息,让我们为您进一步回答!
一、商标保护期异议程序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批准并在法定期限内发布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商标初步批准,由商标局依法裁定的制度。
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并在异议书中注明《商标公告》期限和初步审批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复印件之日起30日内,及时将商标异议书复印件交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需要在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说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商标局应当听取双方陈述商标异议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并制作《商标异议裁定书》,通知双方异议。商标局应当在《商标异议裁定书》中说明异议成立或者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撤销异议商标的初步审批,不予注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经初步审批公告的商标予以批准注册。在本案中,乙方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异议后,商标局将按照上述法定程序作出商标异议裁定。

二、如何对商标提起异议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商标异议申请资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商标异议官费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三、商标异议需要多久
该商标有争议,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反对预审公告商标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后,进行调查,核实后,自通知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登记,并书面通知持不同政见者和持不同政见者。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作出批准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商标注册证书并发出通知。
持不同政见者不同意的,可以依照本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请求商标审查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作出不注册决定,持异议的人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审查委员会申请审查。
商标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审查并书面通知持不同政见者和持不同政见者的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延长六个月。持不同政见者不同意商标审查委员会的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起诉人民法院。
应当通知持不同政见者作为第三方参加诉讼。在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对所涉及的优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审理的审判结果或者人民法院审理的另一案件为依据。行政机关可以中止审查。
在取消暂停的理由后,应恢复审查程序。如果注册成功,注册日期将从公告到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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