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不当与商标显著性的丧失
发布时间 : 2024-11-05 03:36:00 浏览 192次
(1)应以适当的方式使用其商标,如使用大写字母等特定方式来表现其商标、使用注册标记等;

(2)对竞争对手的侵权使用要及时制止;
(3)对大众传媒及相关公众的不当使用要进行正确引导。共体商标条例》第10条规定,“如果共同体商标编入词典、百科全书或者类似参考书,给人的印象是似乎已成为注册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出版社应根据共同体商标所有人的要求,保证至少在最近再版时,注明该词为注册商标。规定为商标权人防止其商标丧失显著性提供了法律手段,值得我国借鉴。
上一篇
注册澳大利亚商标费用需要多少钱?下一篇
商标注册大概需要多久?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全球商标代理、注册、复审、购买、转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