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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组合商标要分开申请?

发布时间 : 2024-12-12 07:44:00 浏览 187次

司盟企服商标认为,其实无论是分开申请还是组合申请,都各有利弊。若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分开注册的优势更明显。司盟企服商标将从以下几点对比商标注册组合申请与分开申请:

为什么组合商标要分开申请?

1、注册风险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合申请时,商标局还是会对其分别审查,图形审查一次,文字再审查一次,主要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且是否存在与之近似的商标。图形或文字有一个没有通过审查,则商标整体将会被驳回。果分别申请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话,文字部分被驳回了,图形商标依然可以注册成功;图形部分被驳回了,文字商标依然可以注册成功。

2、商标使用

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NIKE、图形、耐克,可以分开,可以组合,对于包装,门头,产品上使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组合申请,在鞋子上使用占空非常大,也不美观。

3、维权力度

组合申请在维权方面不如分开申请更有力度、更便捷。注册的商标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综上,无论是在成功率,使用效益还是维权力度上,分开申请的性价比都是最高的。特殊情况,司盟企服商标建议大家还是采取“分开申请”的方式,这样的注册更科学,更有利于自己品牌的宣传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