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商标使用与申请注册的关系
发布时间 : 2024-12-20 04:56:00 浏览 175次
这至少有三个隐患:
1、当市场看好时,假冒者应运而生,难以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2、只顾使用,可能无意间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因为该商标他人已注册在先;
3、一旦被人抢注,巨额广告投入、辛苦建立的商标信誉,可能都是在替人做“嫁衣”,虽然也有补救措施,如异议或请求转让,但费时又费财。
在实际生活中,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甚至是惨痛的。轮胎行业某优秀企业,产品出口欧洲,美洲、大洋洲多个国家,然而,因未能及时在这些国家注册,面临退出市场的危险,代价不可谓不大。防患于未然,在使用商标前,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待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再使用。企业把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理解为注册成功是不对的,核准注册应以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和核发的《商标注册证》为准。不少企业由于不知市场前景,不愿花钱注册商标,这种心理似乎可以理解,但绝对是缺乏远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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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擅长:
全球商标代理、注册、复审、购买、转让、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