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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使用的要求

发布时间 : 2025-01-27 06:16:00 浏览 198次

①不可抗力;

②政府禁令;

③政府性的其他要求等可认为是属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知识产权协定》关于商标使用的要求

在关于使用的要求中,协定认为商标所有权的使用应是属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商标所有权人本身没使用,却授权他人在使用该商标,则这种处于所有权人实际控制的使用仍应认为是商标所有权人在使用该商标,不能认为此注册商标的使用中断了。规定为商标所有权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有利于维持商标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