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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标志不能用来代理申请商标?

发布时间 : 2025-02-21 01:36:00 浏览 511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注意!这些标志不能用来代理申请商标?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四)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五)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就一致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六)就不一致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代理申请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以上这些标志在申请商标的时候都是会遭到驳回的,商标作为企业学问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为了保证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不但要了解代理申请商标注册有关的政策规定,还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