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发布时间 : 2025-02-24 02:08:00 浏览 164次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且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商标局应当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查,仍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符合初步审定的规定时,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协商。局发出协议通知书之日起二十天内,视为送达。

2.自协商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天内,有关申请人未达成协议或者未将协议书报送商标局的。局通知申请人抽签。定抽签之日不到者,视为弃权,其余申请人继续抽签。
3.申请人均不能如期到达商标局或者拒绝抽签时,由商标局调查并作出裁定。一个申请人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4.抽签议程由商标局审查处处长或者其指定的人员主持,有关审查员到场。填写《商标审定抽签决定书》,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表签字。签字,亦视为弃权。
5.抽签先后,由有关申请人掷骰子决定。者先抽,点小者后抽。
6.抽签过程由公证机关的公证人员两名监督进行7.公证机关在抽签签字之前,收取公证费。
8.抽签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宜布,写入《商标商定抽签决定书》。
9.公证人员宜布公证结果生效。
10.商标局依抽签结果初步审定抽中者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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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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