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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与符号的关系

发布时间 : 2025-03-15 01:44:00 浏览 201次

1、商标是一种符号。首先是一种符号。《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商标注册与符号的关系

2、商标是使用在商品上的符号。是一种符号,但不能将符号混同于商标,任何符号不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就不可能成其为商标。与商品相联系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将符号实际使用在商品上;

二是将符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指定使用商品。概念的构成包括商品和标志两个要素,缺一不可。

3、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符号。是使用在商品上的符号,但并非所有使用在商品上的符号都是商标。号使用在商品之上,使其具有成为商标的可能;只有该符号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符号才转化为商标。在一个商品的包装中,可能会出现文字、图案、颜色等众多符号,可以是商标、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广告语等。那些具有表示商品来源并与其他竞争者产品相区分的符号才是商标。

4、商标是作为商誉载体的符号。在商标上的商誉是社会公众对特定商标的评价和认同,其作用之一在于对社会公众的购买选择产生吸引力。商标权的保护实际上是对附着在商标上的商誉的保护,商标的本质就在于附着其上的商誉。誉与作为其符号的商标不可分割,商标在其象征的商誉之外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商业和商誉,商标就无所指代。

结论:商标=商品+符号(区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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