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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发布时间 : 2025-03-21 11:52:00 浏览 219次

1、在先申请原则

在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是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那么申请在先的商标,该申请人就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而后申请的商标就会被驳回。是同一天申请的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是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是同日使用或者是从未使用的,由商标申请人抽签决定。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商标法遵守申请在先原则,但是如果是属于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该商标也是不予核准注册的。

2、自愿注册原则

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强制性要求注册的,可以注册之后使用,也可以未注册使用,主要还是取决于申请人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可以享有商标专用权,会受到法律保护;而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是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但是驰名商标除外。

3、强制注册原则

虽然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可是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必须是要实行强制注册原则,现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烟草制品。

4、显著性原则

申请的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方便消费者识别。商标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方便消费者选择心仪的产品,因此商标必须要有显著性,而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5、禁止抢注原则

商标法有规定,申请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在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也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了,商品的生产者就会遭受相应的经济损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被扰乱。

以上五点就是大家在注册商标时要遵守的一些原则,提醒大家在注册商标时不要有傍名牌的想法,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套用别人的商标,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