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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 : 2025-04-13 04:27:00 浏览 191次

企业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由来已久,这主要是由于商标名称与企业名称具有表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来源的功能属性,但属于两个互不重叠的注册管理体系。那么,如果今天公司名称注册商标?发生冲突,你知道该怎么办吗?企帮帮小编将带你去看一看。

公司名称与注册商标冲突了该怎么办

一是在先注册的驰名企业名称,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

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审查注册后,可以形成全国范围的专属识别权。企业名称由特定地区或国家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宣传使用后,一般认为其品牌名称在规定范围内形成专有权。

因此,如果企业名称被先注册使用,企业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直接对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者予以无效,以阻止或者撤销后一商标的核准注册。如对行政机关(即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可进一步就相关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首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和注册后使用的企业名称。

首先,在民事侵权纠纷中,商标注册首先可以制止在第二地注册与其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商标名称的企业“突出使用”(非标准使用)该商标名称并造成市场混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显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公司的品牌名称,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的”,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现行行为。

这里所说的突出使用,是指在企业名称的使用过程中突出字号,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识别意义,包括在商业活动中单独使用字号和/或在标注企业名称时使字号的字体、颜色、字号具有特殊性。

鉴于上述做法,在企业名称和商标两个系统将保持独立注册的条件下,建议企业尽量保持企业名称和商标的统一性。

对于新创办的企业,建议在企业名称注册过程中考虑同步申请商标注册;

对于已成立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知名度,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没有作为商标注册,建议及时注册企业名称,加强保护;

如果企业商标知名度高但品牌名称不一致,建议通过变更企业名称来统一品牌名称和商标。

使用统一的企业品牌名称和商标的好处是,不仅有利于集中企业形象和品牌推广的成本,而且有助于企业名称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有效地相互照顾、相互加强,能够尽快提高企业形象建设和品牌培育的利润;可以更有效地避免未来企业名称与商标可能发生的冲突,防止潜在的侵权和被搭便车的风险,降低维权成本,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